說要借廁所卻對前同事襲胸 惡男判刑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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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池男子前年騎機車載前同事返回租屋處,他藉借廁所名義進入她的租屋處卻推託不肯離開,甚至將右手伸入她衣服內,從內衣釦位置附近來回撫摸她胸部臺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認定, 依強制猥褻罪池男判囚10月。可上訴。

2019年7月7日晚上8點多,池男騎乘機車搭載前女同事返回她位於土城區的租屋處,藉借廁所名義進入後不離開,她因不願與池男共處一室,於是轉身欲離開她租屋處套房,池男竟將她強行拉回房間內關上房門

男用左手摀住她的嘴巴阻止呼救,並以身體將她壓制後,將右手伸入她衣服內,從內衣釦位置附近來回撫摸她的胸部,她以腳勾住門把開啓房門,隨即大喊「強姦!」、「誰來幫幫我!」等語,向附近套房內之室友求救,池男才慌忙奪門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