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女子爲和情夫長期保持關係,同情夫一起毒殺丈夫,最終雙雙獲刑

(原標題四川女子爲和情夫長期保持關係同情夫一起毒殺丈夫,最終雙雙獲刑)

在我國社會中,很多男男女女對於婚姻這件事情感到非常的重視,因爲婚姻是一輩子的大事,而作爲夫妻二人,應該彼此的信任,並且相互的關愛,這樣才能維持美好的感情

但是有些人卻對婚姻不負責任,在明明有家庭情況下,還在外面“偷腥”,這不僅破壞了美好的婚姻,甚至有可能對他人的人身安全帶來危害

據某媒體12月21日報道,在四川西昌某地,有一位女子羅某某和一位男子蘇某長期保持着不正當的關係,因此羅某某想要和自己的丈夫離婚,但是卻遭到了丈夫的拒絕。

爲此羅某某和蘇某心懷恨意,於是他們二人進行合謀,最終購買了某毒藥,並將其放入了丈夫的輸液藥品之中,最終導致羅某某的丈夫被毒身亡。

到了2020年12月份嫌疑人羅某某被當地法院依法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而其情夫蘇某則被依法判處無期徒刑。

據瞭解,嫌疑女子今年33歲,是四川西昌本地人,她以前是在衛校進行學習,在衛校裡畢業之後,就在當地認識了一位阿姓男子,後來他們二人就確定了關係並且結了婚,他們二人還在當地開了一家藥店

而嫌疑女子卻不珍惜他們夫妻二人之間的感情,竟出軌於26歲的男子蘇某,並且他們二人還長期保持不正當的關係,他們爲了生活在一起,於是蘇某就多次逼迫嫌疑女子和丈夫離婚,但是其丈夫卻不同意,於是他們二人就合謀將嫌疑女子的丈夫毒殺。

作案之後,嫌疑女子就到了當地警局進行自首,很快蘇某也被警方抓獲。經過相關部門的鑑定,受害者血液中含有大量嗎啡,正是因爲嗎啡中毒才導致受害者死亡。

當地法院對此案件進行第一次審理時認爲,兩位嫌疑人爲了長期保持關係,多次進行合謀殺害受害者,在確定了行兇方法之後,用毒藥摻入受害者輸液的藥品之中,最終導致受害者毒發身亡,因此兩人已經構成了犯罪

於是當地法院在第一次審理時,判處嫌疑女子死刑,緩期執行兩年,判處嫌疑男子無期徒刑,並且法院要求賠償受害者家人35528.5元。

但是受害者的家屬被對此判決不服,並要求法院改判兩人都爲死刑,並且要做出相應賠償。而兩位嫌疑人也對此判決表示不服,因此提出了上訴。

嫌疑女子辯解稱自己受蘇某脅迫的,自己只是想和丈夫離婚,並沒有想要將丈夫殺死。

而嫌疑男子則辯稱自己不知道自己購買的毒品能夠將人殺害,並稱自己沒有參與實施具體的殺人行爲,因此他感覺判決的過重。

而到了2020年12月份,當地法院對此案件再次進行審理,法院經過審查覈實之後,確定了兩位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因此法院決定駁回兩位嫌疑人的上訴,並且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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