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帶禁書入境 成為愈來愈多中共落馬官員的罪狀

浙江省政協前副主席朱從玖(中)罪名之一也包括「私自攜帶違禁書籍入境並長期閱看」。圖/取自長安街知事

北京當局對於思想的管控深入中共官場。中共江西省紀委監委9日晚間通報,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前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甘成久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在其諸多罪狀中還包括「私自攜帶反動書籍入境並閱看」。這也成爲愈來愈多中共落馬高官的罪狀之一。

除甘成久外,大陸官方近期公佈的落馬官員訊息中,河南省民政廳前黨組成員、副廳長楊蕾;浙江省政協前黨組成員、副主席朱從玖;甘肅省民樂縣委前書記李作明等人,罪名均有私帶違禁書籍、音像入境閱讀。

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指出,楊蕾「私自攜帶違禁書籍入境」,不按規定向組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與他人串供並僞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等。

朱從玖的通報則指其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和重大決定,搞團團夥夥,破壞政治生態,「私自攜帶違禁書籍入境並長期閱看」,對抗組織審查等。

甘肅省紀委監委表示,李作明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私自攜帶違禁音像製品入境並閱覽」,利用非法身分轉移隱匿違紀違法所得,不按規定向組織報告重大事項。

近年來,已有多名領導幹部被指「私自攜帶違禁書籍入境」,封面新聞報導,黨員幹部因公或因私出國(境)的機會相應增加。在回國時,一些人難免可能會攜帶各種物品,其中就可能包括嚴重政治問題類書籍。內蒙古自治區二連浩特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鬱志雲也被指控「私自攜帶違禁書籍入境」。

至於什麼是違禁的書籍內容?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50條、第51條規定,違禁的書籍、音像製品基本上是指:公開發表堅持資產階級自由化立場、反對四項基本原則,反對黨的改革開放決策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的;公開發表違背四項基本原則,違背、歪曲黨的改革開放決策,或者其他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的;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的;醜化黨和國家形象,或者詆譭、誣衊黨和國家領導人、英雄模範,或者歪曲黨史、軍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