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的活人怎忍心他受折磨?」 退休師連署安樂死合法

臺灣進入老年社會安樂死長照變成重要議題。(圖/記者黃克翔攝)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國際間對於安樂死議題一直抱持不同態度,國立嘉義高工一名退休教師賴臺生日前在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發動「安樂死合法」連署,他認爲,生命意義不在壽命的長短,而在生活精采與否,「死的活人我們怎忍心讓他們繼續承受病痛的折磨?」

賴臺生表示,看到身邊親友家庭中有植物人、昏迷不醒的、無藥可治的…大筆醫療費拖累家庭經濟;漫無止境的照顧拖垮照顧者健康…人孰無情?哪個病患家屬希望結束親人的生命?「但誰來關心病患及家屬的苦痛;誰能減輕病人及家屬的恐懼、焦慮?誰能關心他們何去何從?」因此推動安樂死合法。

「安樂死」源自希臘文 euthanasia,意爲「好的死亡」或「無痛苦的死亡」,韋氏字典定義爲「安靜而容易的死亡」,由於涉及醫學哲學、經濟、法律宗教倫理社會學等各領域,各界看法相當分歧,安樂死的合法化與否,一直是個頗受爭議性的議題,贊成的人認爲可讓痛苦的病患得到解脫;反對的人則認爲生命是神聖的,不可侵犯的。

賴臺生認爲,生命的意義不在壽命的長短,而在生活精采與否,當一個人成爲「死的活人」,生命已毫無意義可言。我們怎忍心讓他們繼續承受病痛的折磨?我們怎忍心讓他們毫無尊嚴的「活下去」?

賴臺生最後表示,荷蘭衆議院於2000年11月28日通過安樂死以及醫師助死法案,2001年4月10日參議院通過安樂死合法化,成爲全球第一個准許安樂死的國家,希望臺灣也能朝此方向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