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偷拍女書記官私處 400張照片全「失敗」逃起訴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一名施姓司機,今年8月涉嫌以手機偷拍女書記官私處,但400張照片全部「失敗」,且妨害秘密並無處罰未遂的規定,因此不起訴。

◄偷拍示意照。(圖/翻拍自優酷網)

根據不起訴書指出,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一名委外施姓男司機(已離職),今年8月19日開公務車載一名女書記官與一名林姓員工前往基隆分署洽公,坐在第二排的女書記官閉目養神,被告涉嫌以手機偷拍她大腿之間隱私部位

坐在第三排的林姓員工發現後隨即錄影蒐證,誇張的是,在抵達基隆分署後,被告再度以手機偷拍女書記官彎腰整理資料背影被害人發現後報警處理。施男應訊時辯稱,他只是覺得女書記官睡覺的模樣很可愛,想拍起來觀看,無意拍對方的私處。

施男總共拍下近400張照片,但所有照片都沒有拍到女書記官的私密部位;檢方認爲,他的舉止屬於刑法上的未遂犯,但妨害秘密罪並沒有處罰未遂犯的特別規定,因此不予起訴。(新聞來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