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角戀女同志性侵虐殺情人 重判無期至30年徒刑
臺中市蔡姓、謝姓及陳姓3名女同志因感情糾葛,拘禁智力輕度障礙女情人20天性虐殺致死,臺中地方法院依殺人等罪將3人重判無期徒刑至30年徒刑不等。
臺中地院判決書指出,21歲的蔡姓女子及陳姓女子、23歲謝姓女子3名女同志與被虐殺的21歲被害女子有複雜的女同性戀感情糾葛。其中謝姓女子與蔡姓女子是舊情人。
被害女子與謝女交往期間,曾數度與其他女同志交往,並愛上謝女的舊愛蔡姓女子。被害人在101年9月間離家,被帶到謝女與蔡女等人租住的套房會合喝酒。
蔡女等人多次聊起被害女子複雜的過往感情,竟羣起想施以教訓,將安眠藥摻入被害人啤酒中,趁被害人藥性發作昏睡拘禁施虐20天,蔡女等人每天輪番以皮鞭、皮帶、狗煉等物虐打被害女子,還用美工刀割劃身體、香菸燒燙,打到體無完膚,甚至脫糞、遺尿;並數度強壓被害人四肢,分別持掃把柄、雨傘頭等物,性虐被害人。
被害人被虐期間,曾企圖逃跑,但均遭拉回且無力反擊,蔡女的施姓女友及謝女的吳姓男網友也先後加入施虐陣容,導致被害人身亡,蔡女等人將施虐物品丟棄後報警。
蔡女坦承在拘禁期間,與被害人玩猜拳,拿美工刀割被害人的腳底及身體;謝女則指稱,被害人欺騙她感情3次,是爲感情動手,但無致死之意;多名女同志及吳男坦承施虐,但否認強制性侵,陳女對強制性交部分自首。
經法醫解剖鑑定,認定被害人因長時間遭凌虐致死。臺中地院法官以蔡女、謝女及陳女3人因感情糾葛,持續凌虐被害人20日,惡行重大,依殺人等罪嫌判處蔡女及謝女無期徒刑、陳女徒刑30年、施女10年4月、吳男9年8月。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