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鄭性澤被關14年 冤獄平反協會:放了他吧...

檢察總長顏大和律師羅秉成要求爲鄭性澤死刑冤獄提出非常上訴。(圖/記者孫曜樟攝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鄭性澤因涉嫌臺中豐原KTV殺警案被判死刑,但臺中高分檢日前以「有新事證」向臺中高分院聲請再審。對此,冤獄平反協會昨日(21日)發表聲明稿表示,希望立即釋放鄭性澤,而檢方聲請再審是「史無前例」的,同時也是臺灣司法「自我覺醒」的開始。

冤獄平反協會在聲明中提到,臺中高分檢18日爲鄭性澤聲請再審,創下司法史上首例檢察官在死刑確定後主動重啓調查,且再次位檢察官的公義角色樹立典範,「由於臺灣並沒有完善的定罪小組制度,所以檢方願意這麼做實在很難得。」

▲廢死聯盟網站也曾爲鄭性澤連署,希望大家一人一信聲援他。

文中也指出,他們在2011年爲鄭性澤成立義務律師團,提出3次再審都被法院駁回,2014年聲請非常上訴仍在2015年時遭最高法院駁回,就算聲請釋憲也毫無進展;考慮到鄭已經在臺中看守所度過14年,加上檢方也聲請法院停止執行,「如果繼續關押顯然有違正義,因此,希望在本件再審裁定前釋放鄭性澤。」

據瞭解,鄭性澤被指控民國91年間與羅武雄在臺中豐原某間KTV唱歌,羅喝醉後在包廂內開槍,進而與趕來的警方發生槍戰,導致員警蘇憲丕死亡,當時被判死刑定讞,但檢察總長顏大和2014年曾對此提起非常上訴遭駁回。

【平反死囚鄭性澤義務律師團聲明稿】2016/03/21「平反冤罪,自覺爲貴」- 籲請檢察官立即釋放鄭性澤就在2016年3月18日這一天,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爲死囚鄭性澤聲請再審,史・無・前・例。這和兩年前的318同樣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