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下"永久牌"的標籤, 激發創新創造活力

來源:中國教育報刊社

作者:丁恆情蒲公英評論獨立評論員

日前,教育部印發《關於正確認識和規範使用高校人才稱號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人才稱號獲得者優秀人才代表,是高校人才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但不能把人才稱號作爲評價人才、配置學術資源的唯一依據,不單純以人才稱號獲得者數量評價人才隊伍建設成效,要扭轉以“帽子”爲牽引建設人才隊伍的不良傾向。

千秋基業,人才爲本。黨的十八大以來,就如何深化教育評價改革、改進人才評價機制國家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新要求:“要通過改革,改變以靜態評價結果給人才貼上‘永久牌’標籤的做法。”“要推動人才‘帽子’、人才稱號迴歸學術性榮譽本質。”“要堅決克服唯分數、唯升學、唯文憑、唯論文、唯帽子的頑瘴痼疾,從根本上解決教育評價指揮棒問題”……這些論斷爲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激發各類人才創新創造活力提供了根本遵循。

人才是創新的第一資源。近年來,教育系統以實施人才計劃爲牽引,吸引和集聚了大批高層次優秀人才,爲創新創造注入強勁動力,高校人才隊伍建設取得顯著成效。但是,由於人才評價機制還不完善,改革舉措落實還不到位,“唯帽子”的問題依然存在。一旦獲得某種榮譽、戴上某種人才“帽子”,就相當於貼上了“永久牌”標籤,導致少數高校人才不思進取,躺在過去的功勞簿上“吃老本”,加之項目、資源、經費等向“帽子”傾斜,也在一定程度助長了浮躁、功利之風。可見,簡單地以“帽子”論英雄,以某一階段取得的成就“定終身”,着實存在諸多不合理之處,亟須糾偏。

我們應當看到,人才稱號是在人才計劃或項目實施過程中給予人才的入選標識,是對人才階段性學術成就、貢獻影響力充分肯定,但不是給人才貼上“永久牌”標籤,也不是劃分人才等級的標準。對此,《意見》提出,要“健全兼職兼薪管理制度,加大對人才‘雙聘’‘多聘’情況監管力度”;“完善人才稱號退出機制,實現人才計劃能進能出”;“平等看待各類人才,不將高層次人才等同於人才稱號獲得者,不把人才稱號作爲評價人才、配置學術資源的唯一依據”……抓住制度“牛鼻子”,聚焦“唯帽子”行爲,撕下“永久牌”標籤,必將推進人才稱號迴歸學術性、榮譽性本質。

“功以才成,業由才廣。”激發人才優勢,釋放人才紅利,沒有最好,只有更好。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強調,要“貫徹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方針,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全方位培養、引進、用好人才,造就更多國際一流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抓住人才評價改革的關鍵點,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爲導向的人才評價體系,才能從根本上解決人才評價指揮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