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F製造廠半數違規 未改善將撤照
環境部表示,無論是發電使用或一般鍋爐,空氣污染物應符合排放標準,且使用SRF者皆準用焚化爐戴奧辛及重金屬排放規定。圖爲高雄市工業區,與本新聞內容無關。(本報資料照片)
近來屢屢傳出SRF(固體再生燃料)料源或製造品質不佳等情事,環境部與地方政府今年查覈66家次,其中有半數SRF製造廠未依計劃書操作,依法最重可處300萬元罰鍰,環境部表示,將強化SRF製造審查管理制度,要求產品品質,使用端則要求應符合空污排放標準,不合格的事業單位需限期改善,否則將依《廢棄物清理法》撤銷或廢止其廢棄物清理計劃書。
SRF爲將具適燃性的廢棄物做爲料源製成的燃料,可替代煤炭使用,具有減碳效益,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自2019年起推動可燃廢棄資源燃料化,並訂定相關規範及SRF品質標準。但近期卻傳出有不肖業者未依規定製作SRF,引發地方民衆擔憂燃燒時恐產生戴奧辛等污染。
資源循環署表示,爲改善SRF提升品質,將採取精進措施,包括新設廠改採包括書審、試運轉、現勘等三階段審查,建立中央地方會審機制,並組成技術小組協助地方進行審查,提升審查品質,確保產製SRF的能力。
至於既有製造廠,資源循環署指出,將規畫稽查輔導專案計劃,要求落實SRF採樣及檢測,確保製造品質。經查不符規定者,即要求限期改善,否則依《廢棄物清理法》撤銷或廢止其廢棄物清理計劃書。
針對外界對於燃料SRF產生空污及戴奧辛等疑慮,環境部表示,無論是發電使用或一般鍋爐,空氣污染物應符合排放標準,且使用SRF者皆準用焚化爐戴奧辛及重金屬排放規定,而環境部大氣環境司也預告修正草案,新增規範使用SRF設施種類及規模,並要求應設置相關空污防制設備,以控管空污排放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