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震清出庭控檢變造錄音抹黑貪污 檢駁斥:自我想像

綠委蘇震清涉貪污2580萬元遭起訴,今開庭質疑檢方變造偵訊錄音抹黑他,但遭檢方打臉。(本報資料照)

臺北地院審理立委集體貪污案,今提訊涉貪金額2580萬元最高的綠委蘇震清。蘇否認犯罪,維持「借貸辯詞,甚至質疑檢方偵訊關鍵錄音遭人爲變造;檢方則反批蘇及律師團未查證,陷入自我想像,不只污衊調查團隊,更打擊整個司法

臺北地院20日審理立委收賄案,提訊被羈押的立委蘇震清(見圖)。(郭吉銓攝)

蘇震清就激動表示,他從政30年沒收賄賂或紅包,問心無愧,本案偵辦期間卻一直有不實訊息流出,讓媒體報導抹黑,對他未審先判。他願意接受最嚴厲的檢驗,但必須是公平正義的司法審判,律師調閱偵訊錄音卻被刁難,內容也憑空消失,懷疑遭到變造,用來羅織他的罪名,比白色恐怖更甚。

蘇強調,他跟李恆隆的借貸,主要是用於鋪陳選舉,早在3年前就還清,他有問過要不要籤契約,李說朋友間互相信任不需要,也從不收利息,因此只有口頭約定,他也沒辦法給利息,但基於誠信原則,他有籤支票供李擔保,曾因資金週轉問題一度延票,從沒隱藏與李的金流

蘇說,他每天從屏東通勤立法院上下班,5點10分起牀、40分出門,12年來都如此,妻子不管他的金流,爲方便調用資金,才把借來的錢入臺北助理帳戶,絕不是要規避法律責任

蘇的律師團說,接受陳情公聽會協調會不是立委法定職務,立委與經濟部官員沒有從屬關係,官員不一定照立委建議行事,無論以「法定職權說」或「實質影響力說」,蘇震清所作所爲都不構成《貪污治罪條例定義職務行爲

律師團並指,檢方起訴的主要根據是李恆隆自白,但李羈押前後的供詞南轅北轍,很可能虛僞供述;其中,8月10日李的偵訊錄音有長達43分鐘雜訊屏蔽,其他關鍵偵訊錄音也有類似狀況,送專業機構鑑定後,確認經人爲變造,相信檢方不會做這種事,但到底是誰,或只是設備問題,一定要調查清楚。

律師團說,由於錄音有問題,李恆隆究竟是因身體狀況求交保,或與檢方有「利益交換」,都無法確認,難認李的自白出於自由意志,因此爭執李遭押之後供詞的證據能力。

檢方反擊,變造錄音是嚴重的誤解,蘇震清及辯護律師得知錄音有問題,未向檢方查證,就陷入自我想像,在公開法庭指控,不但污衊調查團隊,更打擊整個司法。檢方偵辦有重大影響力的立委,過程如履薄冰,「不可能拿石頭砸自己的腳」。李恆隆當天應訊時,現場有3位辯護人陪同,檢方另也有獨立錄音設備,都可證明沒有不當取證、利益交換或惡意逼供。

檢方並表示,檢方肩負維護我國民主法治價值的使命,歡迎辯護律師團挑戰,但希望迴歸理性討論,而不是潑髒水;可能因爲臺北地檢署案件多,偵訊設備過度使用纔出問題,希望藉此喚起社會及立法院的注意,協助檢方提升相關設備及蒐證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