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道存再入獄 侵佔基金會1.2億 因撤訴判刑1年6月定讞

孫道存。(中時資料照)

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董事長孫道存因涉太電案被判刑3年入獄,2020年元旦才刑滿出監,孫另被控長期挪用基金公款1.24億元,一審公益侵佔罪判1年6月,案經孫上訴,高院本於今(20)日宣判,但因孫撤回上訴,因此刑期定讞。

孫道存因積欠貨物稅連稅帶罰欠了1.2億元,差點法院裁定管收,他雖然及時還錢逃過一劫,但當時因掏空案纏身,無法自由調度基金,檢調懷疑資金來源,追查發現他竟挪用「太平洋網球發展基金會」、「孫法民文教基金會」資金。

檢方發現,孫道存涉及掏空案及逃漏稅捐行政裁罰案件,積欠鉅額稅款及罰鍰,遭投資人求償及強制執行,導致資金無法自由運用,他爲了週轉資金,自2012年6月起多次指示下屬,提領基金會公款挪爲己用,涉犯公益侵佔罪。

臺北地方法院認定,孫道存利用身爲兩個基金會董事長的身分,侵佔網球基金會3779萬元、孫法民基金會1億0160萬餘元,爲避免遭檢調查緝,或應付教育部年度審查,不時回補款項,掩飾犯行

檢方指出,孫把兩基金會當成個人金庫,每次挪用10至100萬元不等金額,有時回補部分款項應付主管機關審查,共侵佔約1.24億,涉犯公益侵佔等罪。

孫2020年元旦刑滿出獄,同日又因侵佔案遭臺北地院羈押。同年3月依違反公益侵佔罪遭判刑1年6月。案經孫上訴,但開庭期間孫多次缺席,高等法院原訂今日宣判,孫在審理間撤回上訴,因此刑期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