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搖一搖」約開房間 嫌棄網友「開早餐店」報警稱性侵

早餐示意圖,非本事件事物。(圖/記者周宸亙攝)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山東煙臺棲霞市一名羅姓女子於18日報警稱,她在旅館內遭到宋姓男網友性侵。但宋男警方指出,他是在南京賣早餐爲生,他與羅女微信「搖一搖」認識沒多久後,就兩情相願發生關係,想不到女子在知道自己職業後就要分手,還叫警察來說要告他性侵。

據《中國江蘇網》報導,棲霞警方在接到羅女通報後,立即趕赴現場,並將女子指認的男網友宋某帶回派出所調查。宋男對警方表示,「我的確與她發生了關係,但她是自願的」,他是安徽人,在南京靠賣早點爲生,和羅女認識後沒多久一直是以男女朋友相處的,但現在對方想要分手,竟然說自己性侵了她。

據報導,旅館工作人員告訴警方,羅女住在這個旅館已經有3天,經常看到宋男和羅女有說有笑地一同進出賓館。此外,警方調閱旅館監視器發現,羅姓女子與宋男進房時並沒有反抗,因此對於女子動機感到存疑。而事發當天,羅女在派出所中情緒相當激動,不停追問警方爲何不將宋男關進看守所

羅某告訴警方,「其實,他人還是不錯的,但他不應該騙我!」她和宋男是在去年年底在交友軟體上認識,相談甚歡後,兩人相約在15日於南京見面,見面後就到旅館開房間,並於當晚就發生了關係。

報導指出,2人隨着時間的相處,關係日漸緊密,宋男還對羅女百般示好,又是送衣服又是送化妝品金飾。但有一天羅女意外打開男子手機,發現愛人竟是賣早餐的,心想自己的青春不能浪費在這個人身上,於是在事發當晚提出分手,併發生了爭執,之後她便叫來警方,想要來嚇唬宋男,好讓自己能走得心安理得。

據瞭解,羅某在受到警方規勸後,認錯並向民警交代實情,並向宋某道歉,而因爲情節輕微,警方沒有追究羅某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