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綠施工義竹電場 拖4年未完工
檢調偵辦臺鹽綠能公司涉光電弊案,四年前動土的義竹光電案場,也是清查重點。記者黃於凡/攝影
臺鹽綠能公司涉光電弊案,檢調清查疑涉不法案場包括臺綠在嘉義縣義竹鄉的漁電共生場,四年前動土時,喊出隔年七月發電、平均年發電量達五千四百萬度,卻因業者與漁民糾紛、部分土地還沒拿到農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就先施工,遭縣府開罰,迄今仍未全數完工。
臺泥嘉謙綠能用廿億元投資漁電共生案,臺綠負責工程,二○二○年取得當時農委會覈定畫設、縣府綠能設施容許使用,魚電共生專區面積七十七公頃,是全臺第一個大型漁電共生案場。陳啓昱以臺鹽董事長身分參加動土典禮,和縣長翁章樑等人一起動土。
本報昨天前往案場直擊,已經架設大面積光電板,還有怪手在場內,疑似持續拆除、拆運案場的鋼架。一名地方知情人士說,其中第六區因涉及土地徵收問題,業者變更光電鋪排設計,漁民怨新動線規畫不佳,恐導致捕獲量減少,雙方起糾紛鬧上法院,後續仍待協調。
義竹鄉長黃政傑說,該漁電共生案場分爲兩期,一期案場完成可發電、送電,但目前縣府審覈「養殖事實」有疑義,尚未覈准電業執照,業者先寄電在臺電,未來纔會一次付款。
嘉縣府農業處表示,義竹漁電共生案場一期申請農業容許分爲六區,去年查覈時多無養殖事實,今年再查覈其中五區已有養殖,第六區目前養殖狀況不佳,臺泥公司與養殖漁戶有司法糾紛,將持續列管,若無法養殖將廢止第六區農業容許。
縣府經發處表示,義竹漁電共生案場兩期都須取得所有分區農業容許,才能覈准電業執照,若一期第六區拿不到農業容許,將無法核發電業執照,或須由能源署評估權宜作法;另,二期部分土地尚無施工許可就動工,開罰後須回覆原狀,後續申請才能繼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