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近千警力查緝17大娛樂場所 12家業者照營業各罰6萬
▲臺南市升級準3級警戒後關閉休閒娛樂場所,惟有12家業者違規營業,衛生局將直接開罰每件6萬元,並持續不定期進行查緝。(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升級準3級警戒後關閉休閒娛樂場所,市府動員937人次警力,共查緝994家業者,仍有12家業者違規營業,衛生局將直接開罰,並持續不定期進行查緝。
截至5月17日,臺南市警局查獲14家疑違法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停業規定,依實際營業行爲判斷,經查證2家尚不屬休閒娛樂業,12家爲應停業規範,衛生局預計裁罰72萬元,每件6萬元。違反關閉場所規定,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2款及同法第67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新營1、白河1、下營1、新化1、善化1、中西3、北1、南3共12家)。
再次重申17大娛樂場所,包含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視聽歌唱場所(KTV)、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指壓按摩場所、健身休閒中心(含提供指壓、三溫暖等設施之美容瘦身場所)、保齡球館、撞球場、健身中心(含國民運動中心)、室內熒幕式高爾夫練習場、遊藝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休閒麻將館及其他類似場所,都屬於本次停業類別。
此類場所具有高度密集特性,且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或會密切接觸不特定對象之人潮擁擠或密閉場所,請各家業者共體時艱,配合防疫,違規者將依照傳染病防治法進行開罰,黃偉哲市長再次提醒市民朋友,防疫需全民共同配合,全面戴上口罩、勤洗手、減少不必要的聚會,才能對抗病毒,共同度過此次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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