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綠能產業園區加重淹水潛勢 環評決議:不應開發

臺南市政府「臺南市綠能產業園區」案,因淹水、森林生態問題,環評初審今年2月建議認定不應開發,此案今日送入環評大會。(蔡佩珈攝)

臺南市政府「臺南市綠能產業園區」案,因淹水、森林生態問題,環評初審今年2月建議認定不應開發,此案今日送入環評大會,環委認爲,開發單位的對策仍將加重鄰近區域的淹水潛勢,對當地環境有顯著不利影響,環評大會最後決議,該案不應開發。

開發單位臺南市捷運工程處表示,原本臺南綠能產業園區面積爲87.72公頃,現已改爲64.64公頃,降低生態影響、減少受影響樹木的數量,並已依環委要求,提高淹水補償體積至21.24萬方,優於法規及出流管制覈定淹水體積要求且符合現況實際淹水情形。

臺南市捷運工程處指出,滯洪量體已考慮開發前後逕流量差異及開發前淹水體積補償,並透過基地周界綠帶設置截流水路,透過連通管涵將區外逕流導入滯洪池中,可避免因基地墊高阻礙鄰近區域的排水。

森林城市協會理事長莊傑任指出,園區所在的森林存在156種動物,其中5種特有種、19種特有亞種、8種是二級保育類、2種三級保育類,開發恐使保育類動物消失,棲地斷裂、破碎也勢必造成族羣數量下降,堅決反對該開發案,希望這片土地能作爲臺南的都會森林公園保留下來。

甜心有機牧場長徐紫珊表示,此開發案恐導致附近的有機農地被污染,造成周邊社區淹水更嚴,呼籲環評大會頂住政治壓力,循初環評初審會議的專業結論做出裁決,捍衛有機農地。

環委則認爲,開發單位提的滯洪榮量及淹水補償等規畫,仍將加重鄰近區域的淹水潛勢,對當地環境有顯著不利影響。經討論,環評大會決議維持環評初審結論,認定該案不應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