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殺警案二姊聲援廢死遊行 質疑憲法法庭判決影響換法官

臺南高分院表示,臺南殺警案原本受命法官陳顯榮因任滿40年退休,經重新輪分後,由法官吳書嫺抽中接辦,並非受到憲法法庭判決的影響更換法官。(本報資料照片)

反對廢除死刑的民衆3日在臺北市凱達格蘭大道遊行時,2年前臺南殺警案因公殉職員警凃明誠的二姊也前往現場聲援,並質疑殺警案是否受到憲法法庭判決的影響更換法官?對此,臺南高分院強調,此案原本的受命法官陳顯榮因任滿40年退休,經重新輪分後,由法官吳書嫺抽中接辦,並非受到憲法法庭判決的影響更換法官。

高分院今天下午發出聲明表示,此案於去年12月8日上訴系屬該院後,當天立即分案,由刑事庭法官陳顯榮抽中擔任受命法官,審判長爲庭長張瑛宗、陪席法官黃裕堯,並於今年1月15日及5月6日各行準備程序1次。

不過,陳顯榮今年8月29日因擔任法官屆滿40年退休,該案同日即退科重新輪分,改由刑事庭法官吳書嫺抽中接辦,審判長爲庭長吳錦佳、陪席法官吳勇輝,吳書嫺也訂於今年12月18日行準備程序,並沒有受到113年憲判字第8號的影響更換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