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日無引渡協議 兇嫌若遭逮需在日服刑
臺灣女學生在日本遇害命案,傳出日本警方鎖定1名臺籍男學生,但該生目前下落不明。法界人士擔心,若涉案男學生偷渡回臺,因臺日間並無引渡、司法互助等協定,屆時日本警方是否會將證據交由臺灣來審理還是未知數,將造成刑事偵辦上的困擾。
朱立婕、林芷瀅命案,日警方鎖定失蹤的臺籍學長。法務部對外表示,依刑法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在海外犯案,若觸犯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臺灣就擁有管轄權。但按照慣例,即使兇手是臺灣國籍,但只要在國外落網,就要尊重該國的司法管轄權,而臺日之間目前並無任何司法互助或引渡條例。
也就是說,該兇嫌若是臺灣籍在日本落網,就要接受日本警方偵訊,最後在日本服刑;而兇嫌若潛逃回臺灣,根據引渡條例「本國國民不引渡」,加上犯下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臺灣有管轄權,不可能把兇手交給日本警方,依法必須介入偵辦,但事發現場、證據全都在日本,日方沒有義務配合移交相關物證,屆時問題將很棘手。
根據外交部統計,在日本犯罪服刑的臺灣籍人士,目前約有110人,大多是攜帶毒品赴日被查獲。也有警方人員私下透露,臺女命案地點位於日本東京內較早開發的區域,類似臺北的萬華,附近龍蛇雜處。除非偷渡,只要該男學生搭機離開日本,出境資料可快速查出,但至今日本警方尚未與臺灣警方連繫,也間接透露嫌犯尚未離開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