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新豐站場改建工程疑涉弊 北檢偵查3年結果出爐
臺北地檢署
臺灣鐵路局臺北工務段前段長周祖德、新竹工務分駐所職員林昭正,遭檢舉於承辦「臺鐵捷運化計劃(新豐站站場改建工程土建部分)招標案時,涉嫌圖利得標廠商華盛營造;臺北地檢署調查3年多,認定罪證不足,今將周祖德、林昭正、標案監造人建築師盧星宏、華盛營造負責人蘇成達10人全部不起訴。
調查局懷疑,臺鐵2008年辦理「臺鐵捷運化計劃(新豐站站場改建工程土建部分)」招標案,在土木建築部分在2008年4月由國恭營造公司以1億980萬元得標,並且進場施工。不過,周祖德及承辦人卻在2009年10月片面中止契約,並在2009年12月以二期工程重新招標。
由於國恭營造已經進場施工,重新招標應該扣除已經施工部分計算招標金額,但是,周祖德等人卻仍沒有扣除,仍舊計算進標案中,以不實的預算書執行招標案。最後由華盛營造以1億元得標。新豐車站完工後,負責監造的建築師盧星宏卻未對已施工重複計價的部分提出意見,讓新豐車站驗收過關,調查局懷疑,華盛營造因此獲取約500萬元利潤。
但檢方調查後未發現周祖德有參與第二期標案工程的預算編列與審查,周因臺鐵局主計單位對於林昭正所編列的預算有疑慮並要求說明,周才指示林撰寫上籤內容。另外,第二期工程契約,是根據實作數量計價,並委由監造單位審查工程項目、數量,提送臺鐵局計算,因此發包數量僅爲「預設」,因查無林昭正與華盛公司間有任何不法勾結情事,難以預算編列出現數量不正確,即推論林浮報價額。 檢方認定,全案罪證不足,今將10名被告全都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