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兒少悲歌 10分鐘1件受虐兒 去年致死12人

家扶基金會2015年舉辦「用愛包圍受虐兒」戶外宣導體驗活動。(圖/中時資料照)

雲林地檢署今(17)日起訴一起慘絕人寰的父母連續虐死親生子女案,在監的李男與陳女夫妻2007至2013年間共打死2名親生兒子且棄屍,另名猝死的女兒也遭棄屍。據衛服部統計,光是今年前半年有通報的受虐兒童少年人數就有2147人。

衛福部統計,受虐兒童少年通報2004年不到9000件,至2015年激增至5萬餘件,平均每10餘分鐘1件。2016年6歲以下受虐兒童就有1332人,18歲以下因受虐致死則有12人。

今年4月,高雄發生一起2歲男童遭生母持衣架施虐致死案件。這名母親於2015年2月未婚產下男童,原在當年7月由社會局委託寄養家庭照顧,於今年1月接回家照顧。男童母親過去並無家暴記錄,但她坦承施虐。

新北市6月也傳出一名8歲男童遭親生母親與男同居人,活活打死的案件。這名男童長期遭到生母及同居人毆打,當日又受虐後,不料暈倒送醫不治,檢警在偵訊時兩人竟卸責:「我們只是管教一下,怎知道會這麼嚴重」。

最駭人聽聞的,就是臺中市有一名失蹤超過3年的11個月大女嬰,在社會局以及警方追查下,2015年11月找到女嬰生母,她坦承早於3年多前就被同居男友虐死,兩人以熱水淋屍,再剪屍裝袋丟棄,內臟則是煮熟後丟馬桶沖掉。生母敘述,男友在女兒約3個月大時養在貓砂屋,若是哭鬧就會被男友毆打。經臺中地院審理1年多,今年5月依對兒童遺棄致死罪、損壞屍體罪,判處生母、男方各20年。

依據法規,若一般民衆發現有兒童少年遭到不當對待,如身體虐待、性侵害、生活缺乏照顧時,可撥打「113」婦幼專線、「110」,或當地社會局(處),社工員會在接獲通報24小時內與被害人聯繫與訪視,評估及提供相關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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