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人在大陸》臺灣法律人在大陸的現狀與機會
錢俞均在北京彥澤律師事務所當法律顧問。(受訪者提供)
爲了進一步瞭解從事法律職業的臺灣人在大陸的生活情況,《臺聲》雜誌記者近日採訪了北京彥澤律師事務所的臺灣省籍法律顧問錢俞均。要探究臺灣法律人在大陸的生活現狀,需要先從當前大陸對臺灣律師執業的相關規定說起。
●臺灣省籍法律人士的現狀
錢俞均是在2008年進入北京大學讀書,也正好趕上了一波新機遇,在訪談中她分享了臺灣省籍法律人士這些年在大陸的就業情況。
2008年,大陸正式對臺灣居民開放國家司法考試。同期頒佈了《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的臺灣居民在大陸從事律師執業管理辦法》,明確自2009年1月1日起,臺灣居民獲准在大陸律師事務所執業,可以擔任法律顧問、代理、諮詢、代書等方式從事大陸非訴訟法律事務,也可以擔任訴訟代理人的方式從事涉臺婚姻、繼承的訴訟法律事務。
「如我們這樣有意願留在大陸就業的臺灣法律人,就算通過司法考試、完成實習、正式成爲律師,除非是比如當事人有一方是臺灣省籍的婚姻家事訴訟,否則多數時候以非訴訟業務爲主。比如給企業擔任法律顧問、擬協議等等。」
「臺灣省籍律師也好、法律顧問也好,在大陸的機遇在於,過去數十年的經濟起飛帶動了臺企赴陸熱潮,許多臺企比較願意僱用臺灣法律人。所以像上海這樣商業發達企業衆多的地方,對於臺灣律師的需求自然更高,當然在那裡的競爭也更激烈。」
根據資料,目前在大陸執業的臺灣省籍律師,以上海人數最多,其次爲北京,其餘則在廈門、福州、杭州、東莞、深圳這樣臺灣人也衆多的城市。
許多人會抱持疑問,臺灣人在臺灣的法律專業畢業後,若到大陸執業,就算是非訴訟,兩岸法律規範也不同,不會有很大困難嗎?
錢俞均表示,「大陸商事法、經濟法等法律規定上與臺灣相似,在刑事法、行政法等方面纔有較大落差。臺灣法律人在大陸常從事的非訴訟業務,比如企業經營也會涉及稅務問題。爲了職業發展,我也在大陸陸續考取稅務師以及其他允許臺灣人參加的資格考試。」
當前錢俞均的工作內容大致爲對接企業客戶、瞭解他們的需求,若涉及訴訟則跟負責的大陸律師溝通,若涉及非訴訟可以自己解決。
●臺灣省籍律師在大陸的機會
2017年9月,國家司法部發布了關於修改《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的臺灣居民在大陸從事律師職業管理辦法》的決定,修改內容爲「臺灣居民獲准在大陸律師事務所執業,可以擔任法律顧問、代理、諮詢、代書等方式從事大陸非訴訟法律事務,也可以擔任訴訟代理人的方式代理涉臺民事案件。」
意即,臺灣省籍律師執業範圍新增涉臺合同糾紛、知識產權糾紛,與公司、證券、保險、票據等有關的民事訴訟等——仍停留在涉臺層面,當事一方需爲臺灣省籍。但這樣的放寬,已經能夠成爲亮點吸引臺灣法律人。
臺灣有家專門針對司法考試的補習班,近年特別開闢了「臺灣省籍律師大陸執業分析」板塊,就提及了這一點:「可以預期,在大陸持續開放外資、放寬臺灣省籍律師執業範疇及保護知識產權的大前提下,大陸將持續對臺灣省籍律師賦予更大的作用,以吸引更多優秀的臺灣法律人前往大陸執業。」
對於「80後」的錢俞均而言,來北京發展,不外乎是時代的縮影。
在臺灣經濟起飛的20世紀50至80年代,企業對法律人才有強烈需求,成爲成績優秀的頂尖學子首選。隨着臺灣進入經濟發展的瓶頸期後,法律人才逐漸增多、對應的大環境卻是企業不景氣。
當臺灣商業媒體開始刊登如「懂法律也沒工作,流浪律師何去何從」「人才通膨、供過於求,流浪律師問題令人憂心」等報道。老一輩臺灣法律人體驗過的榮光,於年輕一代而言不過是傳說。
●未來
2008年,錢俞均大學畢業,彼時「當律師掙大錢」的神話已破,不少同學務實地選擇考公務員,但是她敏銳地察覺到正在發展的大陸市場。
因應時代發展,可能產生相應的政策調整。生活在北京十多年的錢俞均希望政策對於臺灣法律人,能進一步完善。
「如果問我對未來的期望,那還是希望臺灣法律人在大陸能有更多空間。比如,在當前臺灣律師已經可以負責的民事訴訟領域內(如知識產權糾紛),是否可以不只框限在涉臺客戶?大陸市場當前仍具備吸引力,對法律人才也仍有需求,能有多一些空間,對兩岸交流而言是一個正向發展。」(郭雪筠)
【本文原刊載於《臺聲》雜誌 (總第569期),來源:「臺胞之家」微信公衆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