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33處夜市將解封業者採2原則

33處夜市即將解封的消息傳來,令攤商業者爲之振奮,直呼:「可維持家計了!」。(張妍溱攝)

臺中市33處夜市將解封!市長盧秀燕8日宣佈連6天「嘉玲」,配合中央政策微型調整,採穩健式微解封、漸進式鬆綁,業者須向經發局提「防疫計劃書」申請復業;另推全國首創夜市「社交距離宣導員」監控社交距離、容留人數等防疫規範違者可罰3000元至15000元罰鍰,並勒令停業,經複查改善,才恢復營業

盧秀燕呼籲,33處公告停業夜市,應採取「申請程序」、「管制措施」等2大原則,業者提「防疫計劃書」送經發局,採2階段審查,受理7日通過後營業,並做好容留人數控管,逾容留人數時,暫停開放民衆進入;「社交距離宣導員」發現人潮聚集、排隊熱區,並輔以地貼膠條指引民衆1.5公尺社交距離的排隊動線

夜市提出「3不吃」,呼籲消費者配合防疫措施,仍規定「不內用」、「不試吃」、「不可邊走邊吃」,秉持外帶、買了就走,減少逗留原則。另餐飲場所包括,人員健康管理、人員衛生行爲、環境清潔消毒顧客用餐管理及應變措施設置隔板梅花座或可維持用餐之社交距離,即可提供內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