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居家檢疫臺商7次違規外出 市府重罰百萬!不準領防疫補償金

臺中政府重罰神岡居檢男違規外出百萬元。(圖/臺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鄧木卿/臺中報導

臺中市神岡區一名男性臺商1月21日自中國大陸返臺,居家檢疫期間竟高達7次離開住處,嚴重違反防疫規定市長盧秀燕怒斥「惡行重大,一定重罰!」衛生局除已將男子強制送至集中檢疫所,25日下午決定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重罰100萬元。

▲這名臺商違反居家檢疫不得外出規定。(圖/社區管理委員會提供,下同)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所有入境旅客須居家檢疫14天、不得外出,違者依《嚴重特殊傳染病特別條例》可處10萬元至100萬元罰緩,盧秀燕上午出席大里公園街道路打通工程開工典禮時,嚴厲斥責這名臺商不顧家人、左鄰右舍及臺中防疫安全,竟一而再、再而三,在居家檢疫期間前後外出7次之多,必定嚴懲重罰,絕不寬貸

衛生局下午宣佈依法重罰100萬元罰鍰,並表示,根據區公所現場訪查並調閱監視器,發現這名臺商在檢疫期間違規外出7次,視居家檢疫規定於無物,造成社區疫情傳播風險大增,違規情節重大,不但重罰,男子強制集中檢疫期間將無法領取每天1000元防疫補償,還須自付每天3000元集中檢疫費用

衛生局長曾梓展呼籲,居家檢疫民衆務必遵守規定不得外出,如有違規市府絕不寬貸;居家檢疫期間如有相關需求可洽市府關護中心(04-22289111分機21696、21697、21698),市府將盡力協助市民度過檢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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