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臺灣關係法 餘茂春認為美國對臺政策沒有戰略模糊「但有1漏洞」

餘茂春指出,臺灣關係法是美國法律,具有約束性和義務性,使用明確法律文字,界定美國對臺的明確性,也代表美國對臺政策沒有戰略模糊,尤其在安全保障和法律保障上,對於臺灣的承諾沒有任何模糊性。圖爲今年1月底哈德遜研究所中國中心主任餘茂春(中)在臺北科技大學演講。中央社

美國「臺灣關係法」立法滿45年,美國哈德遜研究所中國中心主任餘茂春指出,臺灣關係法對於臺灣的安全承諾只有臺灣本島與澎湖,沒有包含金門、馬祖、東沙島與太平島等外島,應該設法加以改進。

臺灣民間組織「福爾摩沙共和會」(福和會)今天在臺大公共衛生學院,舉辦「美國臺灣關係法45週年-邁向臺美關係新里程碑」論壇,餘茂春以「從美國看臺灣關係法」爲題,透過預錄影片方式發表短講。

曾擔任美國前國務卿龐培歐(Mike Pompeo)中國政策首席顧問的餘茂春表示,臺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 TRA)在美國相關政策制定者眼中,是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地位遠高於跟中國簽署的美中三公報,以及行政命令形式的對臺六項保證。

餘茂春指出,臺灣關係法是美國法律,具有約束性和義務性,使用明確法律文字,界定美國對臺的明確性,也代表美國對臺政策沒有戰略模糊,尤其在安全保障和法律保障上,對於臺灣的承諾沒有任何模糊性。

針對臺灣關係法需改進之處,餘茂春說,臺灣關係法提到臺灣人民,是以The people on Taiwan形容,換言之是「臺灣島上的人民」,這個詞彙並不明確,甚至包含了在臺灣的外國人;他認爲,應該使用Thepeople of Taiwan或The Taiwanese people(臺灣人)。

餘茂春指出,美國在「臺灣關係法」裡,對於臺灣的法律保護與安全承諾,只有臺灣本島及澎湖,沒有包含金門、馬祖、東沙島、太平島等外島,這是一項漏洞,這還需要透過美國法律來加以完善。

針對中國侵臺的可能性,餘茂春先闡明,他所提看法、與他在美國政府所接觸到的資訊沒有關係,完全是個人看法;他認爲,中共對臺灣侵略的可能性,不能用「大小」或「有無」來簡單概括。

餘茂春說,中共侵臺的可能性有4方面,分別爲動機、能力、機會、代價。從動機和能力來看,中共侵略臺灣的可能性很高,但是機會和代價卻是中共無法自己掌握;機會和代價對於臺灣人民來說,佔有很大優勢,要想辦法不給中共機會,並讓中共知道若要侵臺將付出最大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