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汙免刑!禮盒藏8000禮券 他繳回犯罪所得不必關

高速公路局北工處北區養護工程分局內湖工務段約僱修護技工簡怡正,辦理工程驗收收受廠商國樹公司詹木村1盒水果,盒底有8000元新光三越禮券,檢方依貪污罪嫌起訴簡、詹。臺北地院審理,今天判簡免刑,犯罪所得沒,詹被判刑3月,緩刑2年,支付公庫3萬,褫奪公權1年。可上訴。

檢方指控,2019年7月29日國樹得標承攬高公局北工處內湖段「108-109年度五股抽水站及中興、大業隧道機電設備操作維護工作」,決標金678萬元,詹木村爲國樹指派的標案負責人,簡怡正爲標案承辦人。

2020年11月26日,簡怡正驗收標案,詹木村爲酬謝簡,買1盒水果禮盒送簡,盒底放8000元的新光三越百貨禮券,在高公局北工處內湖段辦公室旁停車場交給簡。

由於簡怡正另涉犯貪污案,調查局2021年1月13日持搜索票前往簡住處搜索,當場查扣新光三越百貨面額500元的現金禮券16張,將簡移送法辦。

簡怡正到案坦承收賄犯行,檢方偵辦,將簡怡正、詹木村依貪污行收賄罪起訴,由於簡主動繳回犯罪所得,檢察官建請法院對簡減輕其刑。

圖爲臺北地方法院。記者王聖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