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副縣長李朝枝三度被爆炒地皮 請辭獲得吳志揚同意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三度被爆出炒地皮桃園縣長李朝枝(如下圖,翻攝自桃園縣政府網站),先前曾兩度請辭,皆被慰留,26日晚間他再次口頭請辭,縣長吳志揚終於同意,並說等到李下星期銷假上班提出正式的書面辭呈後就會批准,但前提是得找到接替人選;據知,營建署前署長葉世文縣府屬意的人選之一,他也以「有機會,不排除」迴應。

2012年10月,監察院公佈財產申報,李朝枝增加了1億3000萬元,他跟吳志揚說明,增加的部分是其處置家族繼承的土地所得,並表示所有人都知道他的家產上億元,安全風險太高,因而請辭;但當時吳未同意。

後來又有媒體表示,李朝枝先是在2011年5月,花8000萬元於桃園機場捷運A11坑口站買農地,2012年5月又以他太太名義,在桃園捷運綠線G13A站以5000萬元買陴塘,涉嫌炒地皮,李因此第二度請辭,不過還是被慰留。

當時,桃園縣府政風處曾就此事調查證實李朝枝的確有買農地和陴塘,不過沒有具體違法事證,僅導致社會觀感不好,所以沒祭出處分;桃園縣調查站與廉政署在2013年2、3月也派員前往縣府調閱該2筆土地的買賣資料,但到26日爲止,都沒有進一步動作

26日,有周刊再度報導炒地皮一事,李朝枝除請假3天,還以書面聲明自清,強調絕對沒有炒地皮,且資金來源很透明,只是不忍心縣府團隊形象收到傷害,所以下定決心離開縣政府,並將提告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