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驚見「活死人」!法院宣告身亡22年後現身 警揭真相讓他重生
63歲郭姓男子深夜騎乘機車行經桃園市龜山區大坑路口遭員警攔查,赫然發現郭男已被法院宣告死亡22年,原來郭男當年與家人吵架分而離家出走,後來都沒有跟家人聯繫,竟遭法院判決死亡,直到日前身體不適看醫生郭男才知道自己成了「活死人」,由於自費看病醫療費用極高,且不知如何「重生」而鬱鬱寡歡,所幸員警在製作筆錄後函文戶政事務所設法註銷他已死的身分。
▲幸獲員警幫忙得以死而復生。(圖/龜山警分局提供)
警方表示,龜山警分局大坑派出所員警李敏豪26日晚上執行22時至24時巡邏勤務,在龜山區大坑路與南上路口執行交通稽查攔查郭姓騎士,郭男表示抓魚餌維生要去新北市八里區海邊,查郭男身分竟然早在22年前就被基隆地方法院宣告死亡,經瞭解郭男才說在1991年時,與家人不睦而離家出走打拼做生意,卻被家人報案失蹤人口協尋,郭姓男子未曾未家人聯繫,期間也從未被警政機關攔查過,所以在失蹤期滿後,在1998年被基隆法院宣告死亡。
郭男說,數年前生意失敗後,經濟來源以四處挖掘蟲苗(魚餌)販售給釣具行換現金維生,三年前他的身體健康狀況不佳需長期洗腎,因已被法院宣告死亡多年導致沒有全民健保,必需負擔大筆醫療費用,每天爲了籌措醫療費用愁容滿面,及不知道如何恢復身分而輾轉難眠憂鬱寡歡。
龜山分局大坑派出所協助郭男製作筆錄陳報分局,透過行文至戶政事務所及法院機關,註銷他死亡身分;郭男對於身分將有希望恢復感到高興,郭男萬分感謝員警積極熱心幫助,讓他「死而復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