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教生受教權益受限 全臺僅2縣落實心評專職化
全教總呼籲各縣市依《特殊教育法》落實心評專職與合理待遇。(林志成攝)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調查各縣市是否依《特殊教育法》落實增置專職鑑定評估人員及鑑定評估人員合理待遇狀況,全國22個縣市僅苗栗縣、南投縣全部落實,而以這2個縣市在財政等級的分類來看,更凸顯未能落實的縣市恐是不爲也而非不能也的消極態度。
爲改善特教教學現場教學心評兩頭燒,避免影響特殊生受教權益,心評專職化是今年《特殊教育法》修法歷程中廣受關注的議題,其中增置專職鑑定評估人員(專職心評人員),爲推動心評專職化提供明確的法源依據。
而合理待遇的部分也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鑑定評估人員資格權益及培訓辦法」中明訂專職與兼職鑑定評估人員的合理待遇。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他們調查各縣市依法落實增置專職鑑定評估人員及鑑定評估人員合理待遇的狀況,全國僅苗栗縣及南投縣22個縣市全部落實。
另依法各地方教育主管機關可自行增置免除課務的專職鑑定評估人員,但全教總特教委員會主委鍾正信說,目前除了2縣市(新北市、桃園市)在國教署補助員額外有依法自行增置專職鑑定評估人員外,多數縣市(11縣市)都是僅依據國教署補助的員額增置,部分縣市(6縣市)甚至未依補助足額增置,或出現增置的鑑定評估人員未以執行鑑定評估工作爲主,而指派做特教行政工作的狀況。
在專職或兼職心評人員合理待遇方面,依調查結果顯示,目前除了「給予至少半日公假及課務排代有約9成縣市落實外,其他各項僅23%至77%縣市落實,其中即便國教署有提供專款經費補助的跨校鑑評估費400元及鑑定評估報告撰寫費1100元,都僅有約59%縣市落實。
全教總呼籲教育部及各地方教育主管機關都應正視特教學生的受教權益,積極依法增置專職鑑定評估人員,並儘速落實各項鑑定評估人員的待遇保障,讓國內特殊教育鑑定評估工作持續朝向專職爲主兼職爲輔的方向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