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赦陳水扁3條件 趙少康:「認錯、道歉、還錢」缺一不可
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本報資料照(記者黃義書/攝影 )
蔡英文總統傳出在520卸任前啓動特赦前總統陳水扁,引發熱議。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今天表示,陳水扁要獲特赦有3個條件「認錯、道歉、還錢」,這3個條件缺一不可,也是最起碼的要求。
週刊報導,目前幕僚研議的方向是,總統根據憲法第40條賦予總統的職權,對陳水扁行使特赦;爲避免衝擊過大,將針對扁家已扣案的11億餘元犯罪所得全部聲請沒收。
趙少康今天受訪時指出,陳水扁曾說,自己做了法律不容許的事情,這麼多張選票投給他,卻犯了不可原諒的錯,當然要請求原諒並向外界道歉。
趙少康指出,如果陳水扁既不認錯、也不道歉,錢也還得不幹不脆,蔡政府臨去秋波,要趁着下臺前以政治理由特赦陳水扁,沒有正當性。再者,實際獲取的不法所得是否只有檯面上這些,他也很懷疑,至少目前已知的部分要還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