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少康專訪》主張特赦阿扁 但有「認錯、道歉、還錢」三條件
中廣董事長趙少康與前總統陳水扁曾是政壇對手,去年底2人相會,上演大和解。趙少康昨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他主張可以赦扁,但必須先滿足三條件,「認錯、道歉、還錢」,陳水扁有錯就要認,特赦不是不能討論,蔡英文總統應該找人與陳水扁協商。
趙少康與陳水扁同爲1994年臺北市長選舉的競爭對手,那場火力四射的市長選舉辯論至今仍爲政壇津津樂道。時隔26年,去年10月31日,趙少康南下探視保外就醫中的陳水扁,上演世紀大和解。
趙少康說,他很早就主張可以赦扁,但這不僅是政黨問題,還有全民觀感、司法尊嚴的問題,政府可以特赦阿扁,但要先滿足三個條件,就是要「認錯、道歉、還錢」,沒有做到就特赦扁,很難向人民交代。
趙少康認爲,陳水扁如果有犯錯,就應該要認錯,認錯然後道歉,讓人民接受,有不法所得也要把錢還出來。陳水扁從政過程中,對臺灣有貢獻的地方,但也有做錯之處,但若扁堅持無罪,就很困難。
但隨着時間推進,趙少康認爲,陳水扁也許想法也會有改變,蔡英文應該找人去找扁協商,馬時代讓陳水扁保外就醫,蔡政府如果能特赦他早就特赦了,現在「把扁放在那邊」避而不談,對司法有傷害,其他受刑人也會不服。
趙少康說,其他國家對元首涉案後續的處理,其實都有特別方式,比如韓國總統很多卸任後都被判刑,後來都有獲得特赦,美國前總統尼克森也被後來的福特總統赦免一切刑責。所以赦扁不是不能,也有國際前例可循,但爲了跟民衆交代,扁應該向人民認錯、道歉、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