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戰狼再性侵男子還辯「從頭到尾都沒做!」重判9年定讞

特戰邵招明辯稱「從頭到尾都沒做」,仍遭重判9年定讞。(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受過三棲特戰訓練宜蘭男子邵招明,多次犯下性侵案件。他11年前假借看屋性女房仲未遂,遭判刑7年半定讞。出獄後又假借看屋,持刀強盜另名女房仲,今年初遭判刑8年定讞。但檢警又查出,他2017年5月間,涉嫌假冒警察,性侵一名智能障礙男子,一審判刑9年,高等法院二審25日宣判,雖然他不斷辯稱「從頭到尾都沒做」,但最高法院仍認定有罪,再將他判刑9年定讞。

曾有贓物毒品竊盜、性侵等多項前科邵男,2008年假釋期間宜蘭市遇到從事房仲業的國中學妹謊稱要看屋後持刀壓制學妹,以膠帶反綁雙手並脫衣強吻,學妹趁隙逃出,邵男事後被逮捕,判刑7年半定讞。他在2015年5月間出獄,2017年3月間又假借買屋看房爲由,趁着女房仲帶他看屋時,以摺疊瑞士刀壓制被害人威脅交出財物。邵男爲免被害人脫逃,還逼迫被害人脫光衣物,而後取走現金7千元,這部分最高法院去年初判刑8年定讞。

但檢警單位還查出,邵男2017年5月某個凌晨,駕車載着一名友人行經宜蘭縣礁溪蘭城橋旁堤防時,發現一名智能障礙的年輕男子阿杰化名)正在小解。邵男下車向阿杰謊稱自己是警察,言談中發現阿杰智識不足,因此圖謀不軌,要求阿杰將隨身包包內之物品交出後,還以阿杰公開小解暴露性器官而涉嫌公然猥褻爲由,強令阿杰上車,並將阿杰手機強行取走。再將阿杰載市區

邵男先將朋友放下車後,轉將阿杰載到自己家中,性侵得逞。阿杰返家後告知母親,母親報警警方逮捕邵男,檢方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將邵男重判有期徒刑9年。上訴二審時邵男否認犯案,辯稱當時是帶着阿杰一起去吃宵夜,但阿杰拒絕;後來幾經波折後,他開車將阿杰載回家,沒有性侵。但高院調查後,仍認定有罪,二審因此再將他判刑9年。宣判當天邵男還押時,面對記者詢問,又不斷強辯,直說自己「從頭到尾都沒做」,一定要上訴。

邵男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爲阿杰實無故意設詞誣指邵男之可能,其陳述應與事實相符,還是認定邵男有罪,駁回邵男上訴。特戰狼再遭判刑9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