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戰狼再性侵男子辯「從頭到尾都沒做」 二審仍重判9年

特戰惡狼邵招明,再因性侵遭判刑9年。(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受過三棲特戰訓練宜蘭男子邵招明,多次犯下性侵案件。他11年前假借看屋性女房仲未遂,遭判刑7年半定讞。出獄後又假借看屋,持刀強盜另名女房仲,今年初遭判刑8年定讞。但檢警又查出,他2017年5月間,涉嫌假冒警察,性侵一名智能障礙男子,一審判刑9年,高等法院二審25日宣判,雖然他不斷辯稱「從頭到尾都沒做」,但高院調查後仍認定有罪,還是判刑9年。可上訴。

邵男曾有贓物毒品竊盜、性侵等多項前科。他2008年假釋期間,在宜蘭市遇到從事房仲業的國中學妹謊稱要看屋後持刀壓制學妹,以膠帶反綁雙手並脫衣強吻,學妹趁隙逃出,邵男事後被逮捕,判刑7年半定讞。邵男直到2015年5月間纔出獄,2017年3月間他又假借買屋看房爲由,趁着女房仲帶他看屋時,以摺疊瑞士刀壓制被害人威脅交出財物。邵男爲免被害人脫逃,還逼迫被害人脫光衣物,而後取走現金7千元,這部分最高法院今年初判刑8年定讞。

但檢警單位還查出,邵男2017年5月的凌晨間,駕車載着一名友人行經宜蘭縣礁溪蘭城橋旁堤防時,發現一名智能障礙的年輕男子阿文化名)正在小解。邵男下車向阿文謊稱自己是警察,言談中發現阿文智識不足,因此圖謀不軌,要求阿文將隨身包包內之物品交出後,還以阿文公開小解暴露性器官而涉嫌公然猥褻爲由,強令阿文上車,並將阿文手機強行取走。再將阿文載市區。邵男先將朋友放下車後,轉將阿文載到自己家中,性侵得逞。阿文返家後,告知母親,母親報警警方逮捕邵男,檢方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將邵男重判有期徒刑9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審理時邵男否認犯案,他辯稱當時是帶着阿文一起去吃宵夜,但阿文拒絕;後來幾經波折後,他開車將阿文載回家,沒有性侵。但高院調查後,發現他供詞反覆,漏洞百出,最後更對他測謊,認定他做出虛僞陳述全案於25日宣判,高院仍認定他犯下「加重強制性交罪」,量刑9年。可上訴。

邵男還押時,面對記者詢問,又不斷強辯,直說自己「從頭到尾都沒做」;又說法院只憑着一臺機器對他測謊,就認定他說的全是謊言,一定要上訴第三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