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準公幼收費標準1000元 教育部:讓更多私幼加入

私幼與地方政府簽約後變成準公共幼兒園。(本報資料照片

教育部同意今年8月起準公共幼兒園學費上漲1000元,引發教團抨擊是「私相授受的托育政策」。教育部今天迴應,準公共合作費用範圍之上限提高1000元,但是各園仍應以其已公告教保資訊網收費與政府合作,不會因合作費用範圍上限調整,而調高幼兒園收費。

至於現行的準公共幼兒園如今年8月起未與地方政府續約,而採於110學年度重新申請,則仍應依其原公告之收費數額參與。

教育部之前規定,私幼招生規模90人以下,若簽約加入準公共幼兒園,每生每月不得收超過1萬元。但這阻擋了許多收費較高的私幼加入準公共幼兒園,因此教育部再放寬,將準公共合作費用範圍之上限提高1000元。

也就是說,教育部提高準公共幼兒園的收費標準,是要讓更多原本收費較高的私幼加入,對於原本已經加入者,則不受影響,收費標準跟之前簽約時一樣。

教育部表示,審酌政府雖已加速提升公共化(公幼非營利幼兒園)供應量,但家長托育需求無法等待,因此,自107年8月起提出準公共機制,透由與符合要件之私立幼兒園合作,增加家長選擇平價教保服務機會。準公共擴展平價就學機會,不會因合作收費範圍上限調整,而調高收費。

教育部說,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目的在減輕家長負擔,公幼、非營利、準公共幼兒園再降低收費,因此,原有收費與家長繳費之間的差額,由政府協助家長繳交,是補助家長性質,不是補助幼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