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拼車、順風車新規公佈,下月起施行

天津市交通運輸委等4部門日前印發《天津市私人小客車合乘指導意見》。根據《意見》,合乘服務提供者應當如實向合乘信息平臺提供個人及車輛的信息;提供分攤出行成本方式的合乘服務,每車每日合乘服務次數不得超過兩次;同時,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等相關法律法規,確保爲合乘者提供安全出行服務。對於相關合乘費用,《意見》明確,合乘服務分攤費用,僅限於合乘出行過程中的能耗成本和發生的路橋通行費用等直接成本,不得按時間計費。合乘服務分攤費用由合乘服務提供者和合乘人合理分攤。

本文源自:金融界AI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