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葉匡時 高鐵:歐晉德辭職符合程序
臺灣高鐵發言人賈先德6日替高鐵執行長歐晉德出席立院交通委員會,朝野立委認爲歐晉德仍爲高鐵實際負責人,不滿歐晉德拒出席,因此提出譴責案後散會。賈先德指出,依據《公司法》角度,歐晉德已經完成辭職程序,也不是因爲特定事件請辭。
賈先德(上圖/記者賴映秀攝)表示,依據《公司法》的角度,歐晉德爲航發會派任到高鐵的法人董事代表人,向航發會表達辭任意思後,按照相關程序,已經是完成辭職,因此同時歐晉德在高鐵的董事、互選的董事長2職皆已失效。
對於歐晉德未親自向交通部長葉匡時請辭,賈先德說,歐晉德向交通部次長兼任航發會董事長陳建宇請辭,程序上沒有問題,符合《公司法》規定。
歐晉德閃辭的原因,賈先德表示,因爲最近這段時間,高鐵很多營運異常狀況,雖然基於安全考量調度,確實也對社會、大衆、旅客造成不便,引起社會紛擾,歐晉德做爲高鐵公司負責人,應該承擔所有責難與責任。
媒體詢問歐晉德辭職是否跟葉匡時多次指責有關,賈先德指出,歐晉德有經過一定時間思考,「不是昨晚突然想到的」,歐晉德也有強調,「不是因爲特定事件決定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