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通3個月後再出包 葉匡時:啓動解約程序

交通部長葉匡時表示,若遠通3個月後仍未達標準,將啓動解約程序。(圖/記者盧姮倩攝)

記者盧姮倩/臺北報導

國道計程收費上路後,eTag狀況連連,高公局下最後通牒,若遠通電收春節後3個月仍不改善,就要日罰50萬元,交通部長葉匡時21日再度強調,目前高公局已祭出嚴格稽覈方式,若遠通電收3個月沒達到合約訂定的稽覈標準,將會啓動解約程序。

至於有沒有要親自上路「隨堂考察」?葉匡時表示,沒有要上路測驗,主要是針對App、網站服務親自測試,從用路人的角度看遠通電收服務有無達到滿意標準,若客服超過2、30分鐘沒接聽,將是很嚴重的客服缺失。

葉匡時說,目前已啓動嚴格稽覈方式,若遠通電收3個月仍沒達到標準,會啓動解約程序。但解約程序相當冗長,也需要各方面規劃,並不是今天啓動,明天就解約。

葉匡時強調,現在遠通電收的第一個最重要的工作,是提高人民對eTag的信賴,第二個是客服端,要讓客戶滿意,第三個非常重要,「我過年前特別呼籲遠通謹守承諾,一定要讓收費員安置的問題,不可以發生違背承諾的問題,高公局也會全力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