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釋憲案何時有結果?大法官24日指定日期公佈解釋

▲祈家威聲請同婚釋憲。(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備受矚目的臺灣同性婚姻憲案,於3月24日召開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這場被視爲亞洲第一場正式處理同志婚姻的攻防戰司法院大法官將於4月24日指定公佈日期,做出本案合憲違憲的解釋,最慢5月24日就會有答案

此次同婚釋憲案源於臺灣長期推動同性婚姻法制化祁家威,2013年與伴侶登記結婚遭駁回,認定《民法親屬篇第二章婚姻規定「同性別二人間不能成立法律婚姻關係」有違憲疑義,提出釋憲聲請;而身爲戶政主管機關臺北市政府民政局,針對相關婚姻法令是否有違憲法保障人民自由權平等權問題,也提出釋憲。

「我等這天等了41年6個月又24天」,祁家威曾兩度針對同性婚姻聲請釋憲,第一次因司法院不受理無疾而終,第二次事隔15年後才成功,當終於能站上憲法法庭,他不只開口問了大法官,也問臺灣社會,「目前在醫學上同性戀是正常的人,也是對的人,婚姻是正常的事也是對的事,對的人做對的事,爲什麼不可以?」

同婚釋憲案中,除了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美女丈夫,及司法院大法官黃瑞明迴避,其他包含司法院長許宗力在內等14名大法官皆出席,許宗力庭諭知辯論終結,一個月內(4月24日前)將告知解釋文的公佈日期,推估最慢5月24日就會公佈解釋文。

本次釋憲案若大法官認爲合憲,現行民法將維持現狀,但若解釋爲違憲,則將進行相關修訂或是增訂法條等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