桶屍案主嫌 熱心助人獲改判無期徒刑免死
男子陳祐豎3年前找人假冒刑警,將毒販陳文軒擄走凌虐致死,再塞進汽油桶以水泥封桶棄屍,高院將他及共犯鄭志偉分判死刑、無期徒刑,案經最高法院撤銷後,高院更一審認定他熱心助人,非完全泯滅人性,今日將他與鄭都判處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陳祐豎逃過死刑,是因高院更一審認爲他在案發前曾救助燒炭自殺男子送醫,本案在監期間,他的同房受刑人食用鐵蛋不慎滑入呼吸道無法呼吸,他立即以哈姆立克法急救,使阻塞物順利吐出,經看守所頒發獎狀鼓勵,法官因此認爲他有教化可能。
死者陳文軒的母親,去年在最高法院開庭時下跪磕頭,求法官主持公道,她說,陳犯後沒有一句道歉,根本沒有悔意,希望法官將他判死,一命換一命,但最高法院仍將死刑撤銷,僅就殺人未遂部分駁回上訴,判陳男9年6月徒刑定讞。
陳文軒、陳祐豎因跨國毒品買賣,並曾同在「雨刷」簽賭集團發跡 而認識。陳祐豎因積欠陳文軒上千萬元債務,他不滿屢遭催討,先計 畫街頭狙擊對方失敗,再找人把陳文軒活活打死,將屍體裝入鐵桶灌 水泥後丟在觀音鄉水池棄屍。
一審依擄人勒贖、殺人等罪判處陳祐豎、鄭志偉無期徒刑,其餘6名共犯被判3到15年不等,但高院認定陳祐豎犯行兇殘改將他判處死刑,鄭的刑度則不變,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將以判決理由矛盾爲由,將共同殺人及棄屍部分發回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