桶屍嫌假釋超瞎原因曝光 宅神無言:臺灣法官何時纔會醒
雙桶屍命案主嫌徐德益(左1)手段兇殘,曾在12年前四度飛車搶劫被捕,卻因空中大學進修第一名獲得法官假釋 (圖/民衆提供、王文吉臺中傳真)
臺中發生駭人聽聞的雙桶屍命案,主嫌徐德益手段兇殘,連警方都不寒而慄。事實上徐德益早在2008年就因結夥搶劫遭逮,服刑到一半後,因服刑期間表現良好與又以就讀空中大學第一名爲由申請假釋,由法務部覈准後,檢方依程序聲請保護管束,讓「宅神」朱學恆大嘆臺灣法官何時纔會醒。
朱學恆在臉書大嘆「我國的法官到底還要天真多久?」,他表示會讀書考第一名跟犯後假裝態度良好,和真心悔悟應予原諒根本是兩回事。
朱學恆說,考試靠智商,態度良好靠演技,真心悔悟靠良知,他痛批法官「他X的你把這三個東西混在一起審判,是要做四寶冰嗎」。
現年34歲的徐德益綽號「光哥」,10多年前因成立飛車集團四處作惡,2008年遭逮,遭判10年,卻在2015年期間因空中大學進修班第一名,法院認爲徐犯後態度良好,裁定假釋,出獄後不斷犯案,先在2017年酒駕易科罰金,2018年仲介少女至酒店坐檯,隨着雙桶屍命案曝光,警方也查出爲徐德益分別在2017年與2019年犯下。徐出獄後不僅爲非作歹未停歇過,更變本加厲成爲人人畏懼的殺人魔頭,也讓法官再次成爲網友質疑對象。
對於桶屍嫌假釋一事,臺中高分院表示,按假釋程序規定於監獄行刑法第十三章,第115條第1項:「監獄對於受刑人符合假釋要件者,應提報其假釋審查會決議後,報請法務部審查。」
徐德益因強盜等案件,前經判處有期徒刑10年6月確定,於監獄執行期間,經法務部於民國104年3月20日「覈准假釋」,而縮刑後刑期終結日爲民國107年9月25日,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乃聲請本院于徐德益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本院審覈後,認檢察官對徐德益保護管束之聲請爲正當,依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1項、刑法第93條第2項、第96條但書規定,於104年3月26日以104年度聲字第525號裁定徐德益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說,該院「並非」准許徐德益假釋之機關,而是在其他機關准許徐德益假釋後,依刑法第93條第2項、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1項規定,對徐德益宣付「保護管束」,特此澄清,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