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伴侶未辦理登記 請領死亡保險遭拒

性伴侶辦理登記 請領死亡保險遭拒。(圖/本報資料照片)

一名杜姓男子死亡後,他的同性伴侶黃姓男子在前年以配偶身分,向勞工保險局申請保險金13萬多元,因2人「未辦理同性伴侶註記」不符合規定遭拒絕,黃男不服提告,臺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駁回請求,判黃男敗訴。可上訴。

黃男說,他與杜男在1999年舉行公開儀式結婚並共同生活,杜在2013年間因罹患帕金森氏症,逐漸失去語言行動能力,2017年10月間經法院裁定由他擔任杜的監護人,2人確爲經營共同生活而成立具有親密性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他是杜的同性配偶可領取喪葬津貼

北院調查發現,黃與杜未辦理結婚登記,杜在2018年6月22日死亡前,2人也未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同性伴侶註記等情,黃與杜未成立同婚專法規定的同性婚姻,不符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勞保局覈定不予給付請領喪葬津貼,沒有違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