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聲請第二次釋憲 祁家威:反對同性婚纔是病態
▲同志運動先驅祁家威和伴侶盟24日在司法院前召開記者會。(圖/記者張暐珩攝)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22日審議《婚姻平權法案》,卻遭立委和行政部門反對而無法繼續審議。臺灣同志運動先驅祁家威、臺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律師團選在24日平安夜一早在司法院前召開記者會,表達替祁家威同性婚姻釋憲申請案的訴求,並強調反對同志婚姻有「恐同違憲」之虞,呼籲讓同性婚姻合法化。
▲祁家威曾2次試圖與同志伴侶結婚都遭阻,講到激動處不禁落淚。(圖/記者張暐珩攝)
身爲29年前臺灣第一位公開出櫃的同志,祁家威表示,如果現在還把同性戀看成一個病,主張同性戀婚姻不合法,那麼所有法律人應該回學校「重修」,不該做法律的工作,祁家威並感概的說,如今關心這件事的民調在臺灣已超過一半了,許多人卻還是約束了自己、反對同志結婚,但事實上沒有任何人有「資格」反對同志追求幸福平等的權利,就像一盤紅燒肉,因爲有高血壓、心臟病就不能吃,把同志當作是病態,非常不合理。
伴侶盟執行長許秀雯律師也強調,這是非常重要的歷史時刻,因爲臺灣都還沒有針對民法禁止同性結婚,是否違反憲法平等權作出解釋,而目前世界上已經有16個國家允許同性結婚,美國累計了35個州,看得出同性婚姻目前已是國際人權的趨勢,如果現在還只允許一男一女的婚姻,那便是侵犯同性伴侶的人性自主跟人格尊嚴,把同志看得有如「次等公民」,身爲憲法守門人的大法官,擁有有更多資源,更應該幫助同志發聲。
而祁家威在講到過去多年來只能孤軍奮戰,如今卻可以有一羣律師團的幫忙,他非常感謝,說着便突然跑到律師團前深深一鞠躬並下跪,不過馬上就被律師團扶起。
祁家威激動地說,1998年他就因地方法院不願公證,經歷了司法五度五關的闖關失敗後,向大法官提出釋憲聲請,但大法官卻用「不予受理」的方式「永久冷凍」此案;而2008年,他也曾經到戶政事務所要求婚姻登記,卻仍被駁回,一路打官司都敗訴,因此纔想再度聲請大法官釋憲,許秀雯律師則說,伴侶盟律師團最快今年底前會聲請釋憲案 ,這也將是臺灣同志史上第二次的聲請釋憲案,期盼能透過司法的途徑落實同志婚姻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