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保障同性婚姻 時代力量:大法官贊啦!

記者徐政璿/臺北報導

大法官24日下午4點公佈釋憲結果宣告民法》不允許同性結婚的規定違憲主管機關應以法律保障同婚,等於宣告臺灣成爲亞洲第一個以法律保障同性婚姻國家。對此,時代力量以「大法官會議贊啦,立法院即刻跟上」爲題發出聲明呼籲,政黨儘速召開協商,期望在今年能推過民法修正案,把權利還給所有相愛的同性伴侶

▲大法官釋憲保障同婚平權結果出爐,同志團體聚集立法院外。(圖/記者季相儒攝)

時代力量聲明全文

同性婚姻合法化是近年來的世界趨勢,臺灣是否加入,在過去幾年來一直是社會高度關注的議題。就在今天!大法官會議對此做出了突破性的宣示:

「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爲經營共同生活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於此範圍內,與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意旨有違。」時代力量對於大法官會議展現的道德勇氣歷史承擔給予高度肯定,臺灣是亞洲第一個在憲法層級明確宣示應針對同性婚姻予以保障的國家,這是歷史性時刻,不只是臺灣,對世界而言也意義匪淺,這次的解釋對亞洲區域展現了標竿性的示範作用。讓世界各國都看見了臺灣在追求人性尊嚴,打造社會多元與平等所付出的堅持與努力。我們致力於讓這個島嶼成爲一個更美好的國度。回顧以往,針對大法官解釋之修法程序往往是趕在最後一刻才匆忙上路人權和愛不必等待,我們要求從釋字748號開始立下典範:修改民法,六月的臨時會就可以處理!大法官宣告既已做成,立法院就有責任全力配合改善。時代力量將會持續全力推動民法修正案。

然而在立法院現行規則底下,進入協商流程法案,必須由提案政黨召開協商後才能順利進入院會二三讀。因此,時代力量呼籲執政黨儘速召開協商,期望在今年能推過民法修正案,把權利還給所有相愛的同性伴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