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法?修法?保障同婚下一步 北市挺修法:專法還是違憲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同志婚姻釋憲結果24日出爐,根據釋憲結果,大法官認爲現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因此違憲。而賣出這一大步後,接下來還有「線有法條修法」、「立專法兩條路,對此,北市民政局藍世聰受訪時表示,大法官釋憲後認爲民法是違憲的,「如果是民法的話當然是修民法,因此你用專法的話,基本上還是違憲。」

衆所矚目的同婚釋憲案,大法官24日下午做出釋字第748號解釋,司法院秘書長太郎指出,大法官認爲現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佈之日起2年內,依本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修正或制定。

由於臺北市過去也爲聲請釋憲者之一,民政局也在釋憲結果出爐後第一時間發佈新聞稿,表達對於大法官的欽佩。新聞稿指出,市府府對於司法院大法官堅實擔任憲法守護者角色,跳脫傳統框架,認定民法親屬編第二章「婚姻」有關限制同性婚姻之規定,違反憲法對於基本人權之保障,感到欽佩。

同時也爲我國憲法在婚姻自由權之保障內涵上,具體闡明其核心價值界限,邁出重大且關鍵性的一步,併爲同性伴侶者長期以來捍衛其自身權利之努力,感到欣慰,期盼釋憲結果出爐後,國人能充分的尊重與包容,理性表達意見

民政局表示,後續除持續提供意見,開放討論,促進社會對話,協助中央修法外,並將於中央制定或修正相關法規前,持續推動同性伴侶申請於戶政資訊系統中所內註記,並依臺北市政府營造友善同志環境實施計劃之規定,提升國人對不同或具有多元性別特質者之尊重與理解,以積極營造臺北市友善同志環境,達成尊重多元及性別平等之城市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