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宅換陰宅?老婦賣房花近千萬買80塔位 結果悲劇了...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國人普遍有生前安排好身後事習俗,讓殯葬塔位事業不但有鉅額利益可圖,更吸引不少有心人士用不肖手法斂財。臺北市議員戴錫欽1日在質詢時表示,近來有民衆因聽信殯葬業者說詞,認爲買塔位可以「投資」,不只自用,還可以轉賣賺點小錢,便將信義區的房子賣了,花960萬元一口氣買80個塔位,不料事後卻發現私人寺廟的靈骨塔無法買賣。

戴錫欽表示,70多歲的尹姓老奶奶於105年9月遭殯葬業者兜售「買私人塔位」不僅可自用,還可「賣給別人」賺點小錢留給後代用。由於老奶奶現金不足,即相信業者建議,因塔位賣價便宜,入手後可立刻脫手將房子賺回來了,於是賣了自己在信義區的房子,買了80個北投佛林寺塔位,每個12萬,共960萬元。

沒想到,老奶奶事後卻得知,臺北市只有慈恩園塔位可以買賣,且還需委託殯葬業者代銷,否則將違反殯葬管理條例,而其他寺廟的附屬塔位不能買賣。老奶奶事後要求業者退回960萬,但業者卻閉門不見!她難過的說,怎會賣了陽宅,卻換來80個禁售的陰宅塔位!業者這樣的行爲不就是要害她違法嗎?

戴錫欽表示,根據慈恩園官網聲明,並未委託任何殯葬業者代銷,寺院宮廟宗教團體的塔位,全市總計19萬833個,僅能以捐香油錢方式取得使用權;也就是說,殯葬業者代銷塔位的行爲已然違法,但殯葬處卻僅能開罰業者6萬元,對業者來說不痛不癢,即便是勒令停業,業者僅要換間商號,就可以另起爐竈。

戴錫欽質疑,殯葬處的稽查是否太過寬鬆?要求應該要加強稽查,同時加強對外宣傳,避免類似情事再度發生。

對此,北市民政局長藍世聰表示,會要求殯葬處針對通案做檢討,另也會和消費者聯繫協助退費。而法務局袁秀慧則說,「塔位實務上沒有所有權轉讓的可能」,所以要看當時有沒有可能有詐欺,這樣契約是有解除空間,另外也會針對實際持有塔位的殯葬業者的稽查再做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