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車賊酒駕被攔查 警6小時內完整歸還失主

臺南警四分局安平派出所警員大君黃採玲,攔車查獲涉嫌竊車且酒駕任姓男子。(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臺南市警四分局安平派出所警員黎大君及黃採玲,4月13日凌晨1時50分許,巡邏時在安平區安北路王城路口,發現一部自小貨車車速過快,輪胎空轉而發出刺耳燒胎聲,查覺有異攔查該車,查獲涉嫌竊車且酒駕的35歲任姓男子,全案偵訊後依竊盜及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警方說,警員黎大君及黃採玲要攔車檢查時,然該自小貨車發覺巡邏車緊跟在後,隨即加快車速,該車一路由安北路與王城路口沿安北路西向東試圖逃逸,於是警方開啓警示燈,並鳴警報器尾隨其後,直至民權路四段741號前始將該車攔下進行盤查

該車駕駛任姓嫌犯(35歲),下車受檢時臉色泛紅並散發濃厚酒味經酒測後酒測值爲0.47mg/L,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嫌,於盤查過程中詢問該車車主爲何人時,一開始任嫌推託系跟朋友借的,但所稱朋友姓名與車主姓名並不相符,經警方追根究底多次詢問後,任嫌始坦承該自小貨車是於前一天晚上,在安南安昌路邊偷來,供稱系以住家大門鑰匙隨機開啓路邊停車之自小貨車車門,一將車門打開後即以同一支鑰匙發動小貨車駕車離去,一路在臺南各處開車閒晃,直至遭警方攔查後才停下,犯罪曝光,經於失竊自小貨車車上所找到之電話帳單號碼聯絡車主始確認車子遭竊。

經詢車主表示,4月12日傍晚19時許將車輛停放後便返家休息,經警方通知後才得知車子遭竊,車主十分感謝警方敏銳的觀察及盤查,才能使其車輛在被竊不到6小時內完整歸還車主。全案依竊盜及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市警四分局長蔡進閱表示,對於巡邏員警此次能查獲汽車竊盜及公共危險現行犯,給予高度肯定,立即與大臺南警友理事黃正華,前往派出所頒發獎品,以慰勉其辛勞,並鼓勵員警持續勇於任事,維護安平地區良好治安。●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