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窺男悄悄備份女友家鑰匙 深夜闖入拍她妹妹「胸臀」照遭判刑

▲偷窺男備份女友鑰匙,闖入拍她妹妹「胸臀」照。(示意圖/取自librestock)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臺北大同區葉姓男子日前偷拿女友家的鑰匙去備份,一天他潛進女友家裡,看見女友妹妹身上只穿着內衣褲正在滑手機,竟躲在一旁偷拍,之後先被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依妨害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檢察官覺得判太輕,又提起上訴,臺北地院今天駁回上訴葉男判刑確定。

根據《聯合報》報導,葉男的女友與妹妹一起住在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附近,葉男偷從女友那偷拿走鑰匙,便帶往中山區鑰匙行得到備份,之後就一直帶在身上。

葉男去年7月18日凌晨1時潛入女友家,看見女友妹妹只穿着內衣褲正在玩手機,就用自己的手機拍下她的臀部胸部隱私部位,他被發現後便倉促逃離現場

中山分局將葉男逮捕,在他認罪後檢方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一審法院認爲,葉男身爲被害人姊姊男朋友,爲滿足偷窺慾望侵入住宅,以手機偷拍他人的身體隱私部位,葉坦承犯行,表示願意賠錢,判刑4月,但檢察官認爲葉未對方和解,量刑過輕,難以達到懲戒效果,提起上訴。

二審審理認爲,葉男侵害被害人隱私,讓被害人心理產生恐慌、不安全感等傷害,但他表示願與被害人和解、賠錢,只是被害人不願接受,一審判葉有期徒刑4月未逾越法定範圍,檢察官上訴無理由,駁回檢方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