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少年「掰開屁股」又猥褻!他不認帳...扯:照片刪了手機壞掉 秒被打臉

▲臺中一名男子透過網路認識少男,竟藉機猥褻還拍攝對方裸照。(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戴若涵/臺中報導

臺中一名男子阿義化名)在網路上認識一名年僅14歲的少年小正(化名),竟藉機猥褻小正,還拍攝小正赤裸下半身照片影片。臺中地方法院判阿義有期徒刑2年6月,阿義不服決定上訴,但遭到證人打臉,二審將全案駁回,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阿義2016年5月間在網路社團認識未滿14歲的小正,7月下旬於小正前往苗栗親友旅遊住宿時,也前往對方落腳處,沒想到他竟趁着小正洗澡時假裝與他嬉鬧,藉機用手機拍下小正的裸體照2張,小正的生殖器官也入鏡。

事隔3個月,阿義到小正的住處,又假藉嬉戲的方式,使小正失去防備心,在房間內拿着手機拍下小正光屁股的照片、影片。事後小正母親得知此事,怒而報警處理。

阿義吃上官司後坦承有拍攝照片,但辯稱是小正要求他幫忙拍游泳樣子朋友看,拍完覺得不妥就刪除了;第二次拍攝則是在玩鬧,稱小正自己用手拍打屁股,說會放屁,叫自己拍下影片,後來拍完也刪除影片了,至於拍攝用的手機則已經摔壞丟掉了,無法提供鑑定。

事發時在場的小正表弟卻在警訊中2度證稱,「看到阿義直接把小正的屁股給扒開,然後又拍照還有錄影」,還曾在浴室看到阿義撫摸小正的生殖器,並且拍攝身體,直接打臉阿義的說法。

法院認爲,雖然阿義用「沒有扣案照片或錄影檔案,無從判斷是否猥褻」爲由提起上訴,但本案2次都有目擊證人小正表弟在場,阿義也承認有拍攝小正用水龍頭衝生殖器、掰開屁股放屁等內容,足以認定是猥褻內容無誤,將他的上訴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夜深了...千萬別讓腦公看到

【更多新聞

桃園少女繼父再爆!校內上演「四腳獸」 她2樓狂吼:我就是賤,我做錯了

桃園少女「被囚原因曝光!鎖2樓3年見生人急縮 報案人:交男友又...

桃園少女案爆發!社工傳162字「超暖簡訊」...力挺繼父、生母:支持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