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書7年撈千萬 書局大盜關不怕

據調查,蕭文嘉從2007年開始偷書,2016年被依145個竊盜罪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確定,2018年3月纔出獄,沒想到隔年又犯案。圖爲蕭當年贓書堆滿嘉義市刑大走廊,彷彿在辦書展。(本報資料照片)

嘉義警方2015年逮獲偷遍全國書局的「書局大盜」蕭文嘉,指控他7年偷了20多萬本書,還做起無本生意在網路上販售,累積營收破千萬元,一度入監服刑,沒想到他去年又開始重操舊業,在彰化某書局偷9本書再遭警查獲,被彰化地院判處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據檢警調查,現年39歲的蕭文嘉涉嫌自2007年開始偷書,外表斯文的他常揹着登山包出入書局,一次可得手20本,蕭用2個網拍帳號、以市面6折的價格販售贓書,主打免運送贈品,每月收入約10萬元,由於是無本生意,僅需負擔運費與贈品,扣除成本還賺約7萬元,拍賣帳號累積好評更破2萬分,還大剌剌地招聘員工,幫忙整理書籍。

警方指控蕭7年偷竊逾20萬本書,累積營收破千萬元,曾在溪湖與竹北等租屋處查扣4000多本書,還有各式3C產品。蕭2016年被依145個竊盜罪判處應執行1年6月徒刑確定,得易科罰金。

但當年檢察官不准他易科罰金,他入獄後聲明異議,法官裁定蕭的餘刑可易科罰金,蕭於2018年3月出獄。但蕭出獄後,又偷了路邊的番茄、大賣場的藍芽耳機、電玩店的遊戲片,陸續被判處拘役20日至徒刑3月不等刑期。

去年11月15、17日,蕭又到彰化某書局偷了包括《人生路引》、《施文佑文法》共9本書,店家盤點發現書本短少後,調閱監視器報警,警方循線逮獲蕭。案經彰檢起訴,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彰院審理時,蕭認罪表示已有悔悟,但法官認爲他多年來一再偷竊,毫無歉意,心存僥倖,惡性重大,且屬於累犯,依竊盜罪判處8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約2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