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個文都要怕被告 四叉貓:希望能修法防濫訴

記者饒偉生臺北報導

臺大批踢踢實業坊新看板法律訴訟板」(LawsuitSug)近日開張,首位發表心得並被M文(優質好文)的作者就是前八卦版主「四叉貓」(XXXXGAY),他在接受訪問時表示,批踢踢最近訴訟事件頻繁,希望能借由分享心得幫助同樣因網路言論被告網友,更希望能借此引起立法者注意,思考是否該修法遏止「濫訴」行爲。

▲四叉貓的反擊,他日前到警局提告特定帳號「妨害名譽」。(圖/四叉貓提供)

四叉貓透露,自己從當版主到卸任至今爲止,已被告了四次。「有很多鄉民寫信跟我說他也因網路言論被告,但我不是法律專長,只能提醒他們,千萬不要和解。」四叉貓分析說,「現在已經不是推甚麼文會被告、推甚麼不會被告的問題,我只能分享訴訟心得,教網友被告時,該如何申請案件轉移到戶籍地,至少可以減少南北奔波的疲勞。」

四叉貓說,自己的筆跡醜,又常寫錯字,還用可愛信紙申請案件轉移至戶籍地都能通過了,更何況是其他字比他漂亮,又能找到正式稿紙的網友呢?「不用怕麻煩,你們也可以!」四叉貓熱情地說道,「但信件中一定要提到案號,你的基本資料,爲什麼要轉移?爲什麼要請假?這幾點都要清楚告知。」

▲四叉貓以自己的信件,教網友如何向檢察官聲請案件轉移。(圖/四叉貓提供)

四叉貓形容批踢踢現在「濫訴」頻繁,「希望立法者可以注意這一塊,看是不是能修法說,該如何減少濫訴的狀況。」四叉貓以過來人姿態,盡力爲網友解答訴訟相關問題,也有鄉民律師主動向其他版主表示願意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教導鄉民網路相關的法律問題,希望能夠幫上一點忙。

專業律師表示,不管是不是因爲對方挑釁,只要出言在網路上公開罵人公然侮辱罪就會成立,但成案代表告得成,過去法院就曾判過如「天龍人」、「瘋子」、「他媽的」,屬意見評論俚語,不構成公然侮辱判被告無罪。

維基百科介紹:1896年,英國也通過「濫訴法(Vexatious Actions Act)」,若證明某人常出入法院,是所謂的「訟棍」,可以禁止其提訟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