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eats、foodpanda 注意!北市管理條例出爐:颱風天停止外送、外送員強制保險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網路平臺外送服務興起,吸引不少年輕人爭相投入,有鑑於日前在連假期間外送人員意外頻傳,引發社會關注外送員勞動權益。對此,北市勞動局1日上午將正式宣佈「臺北市外送平臺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要求外送員必須投保意外保險颱風天也應停止外送。同時,自治條例草案也規定業者必須提供外送員接受交通食安職安教育訓練違者最高會被處以6萬元以下罰鍰。

▲未來北市將透過自治條例,強制外送平臺業者幫外送員納保。(圖/記者林敬旻攝)

根據《ETtoday新聞雲》搶先取得的臺北市「外送平臺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草案共計15條,從外送平臺、平臺業者、外送員以及服務期間,都有明確的定義。相關有爭議的保險、颱風天是否應外送等,都有明確規定,有助於未來業者、勞動者依循。

根據最新外送平臺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定義,外送平臺是指透過電子商務技術進行網際網路交易,提供消費者購買商品,並提供外送員就消費者購買之商品進行外送服務的平臺。外送平臺業者則是指設置平臺營業廠商。外送員則是指透過外送平臺應用程式,前往消費者指定之廠商取貨,再外送至消費者指定地點交予貨物的人員。外送服務時間則是指外送員至外送應用平臺「上線接受訂單起至將商品交予消費者」之服務期間。

另外,外送平臺業者應於外送平臺介面明確揭示:商品價格服務費運費金額

在消費者取消訂單之退費機制方面,外送平臺業者得取消訂單之情事及退費機制,業者也得面對商品遲延交付、交付商品之種類數量與訂單不符及商品損壞之處理方式、收退費用補償措施,以進一步保障消費者權益。

攸關外送服務員權益的保險問題,外送平臺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草案)直接強制規定「不論其法律關係爲何,有必要於現行法令外,另定強制外送平臺業者爲外送員提供保險之規定」,亦即不論是「僱傭」還是「承攬」,平臺業者都需要幫外送員保險。根據草案規定,外送員與外送平臺業者成立提供外送服務之契約後,24小時內,需由平臺業者負擔費用,以外送員爲被保險人受益人投保人意外保險

外送平臺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也規定,外送平臺業者於政府機關因天然災害宣佈停止上班,應停止從事外送服務,並通知外送員;等於將颱風假是否出勤外送的爭議,提高到法律位階強制禁止外送。但規定也有例外,若有正當理由,認無顯著或可預見風險者,不在此限。

至於在罰則部分,外送平臺業者若違反規定於政府機關因天然災害(如颱風)宣佈停止上班,未停止外送員從事外送服務,且外送員於執行外送服務過程中死亡;以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之處罰。上述二者違反其一,都將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之罰鍰。

最後,外送平臺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草案)還明定,外送平臺業者必需要幫外送員進行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及職業安全等,共4小時的教育訓練;需保存消費者訂購商品的時間及內容、廠商接受訂單之時間及內容、外送員提供外送服務之時間地點及內容的相關電磁紀錄。若違反前述二者,將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6萬元以下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