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城員工僞造文件 廠商討3469萬遭駁回

餐飲公司瓦城執行中壢廠工程,卻出現工程公司自稱與瓦城簽定上千萬元承攬工程,卻一直沒收到工程款,提告求償3469萬餘元,經過調查,瓦城才發現疑是員工盜冒蓋章僞造相關文件,新北地方法院駁回工程公司請求,而瓦城則解僱疑似僞造文書的員工。(本報資料照片)

知名餐飲公司瓦城辦理中壢廠工程,卻出現工程公司自稱與瓦城簽訂上千萬元承攬工程,卻一直沒收到工程款,提告求償3469萬餘元,經過調查,瓦城才發現疑是員工盜冒蓋章僞造相關文件,新北地方法院駁回工程公司請求,而瓦城則解僱疑似僞造文書的員工。

工程公司主張,2022年瓦城辦理「瓦城中壢全球研發中心冷凍冷藏設備承攬工程」招標,公司與瓦城時任工程部黃姓協理議價後,以9850萬元投標獲得承攬施作,但當公司依指示開出3張發票要求給付工程訂金後,卻被瓦城要求停工、重新報價,最後更收到拒絕承認承攬契約成立的通知,損失3469萬元利益。

瓦城抗辯稱,辦理「中壢研發中心新建廠房工程」時曾在2021年將中壢廠工程的「空調工程」發包給該工程公司承攬施作,並簽訂空調工程合約,但工程公司主張的「冷凍冷藏設備承攬工程」,卻找不到用印、付款紀錄,工程公司主張曾參與招標程序,也未提出領標投標紀錄文件,更僅憑着黃姓協理提供的內部文件就稱兩方有承攬契約。

瓦城稱經調查發現,黃姓協理與另位陳姓員工涉嫌僞造文書、夥同廠商以不實名目向他們請款,2022年底已將兩人停職、解僱,認爲此舉足以證明瓦城並非惡意不履約,請求法院駁回工程公司請求。

法院調查發現,工程公司主張工程款高達9850萬元,卻始終未提出書面承攬契約,加上工程公司提供的採購單、廠商投標單,都未有詳盡簽章,認定兩造議價後以9850萬元投標,瓦城承辦員雖認爲「工程公司達到預算」、「由工程公司承接本案」,但籤核流程沒完成,亦未向工程公司表示承諾,兩造承攬不成立。